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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入学入户办理

一、准备材料:

1、居民身份证;

2、新生录取通知书;

3、录取新生名册;

4、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;

5校方同意接收户口证明及学校集体户口簿地址页;

6、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,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收原件,录取通知书、录取新生名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。

二、办理流程:

1、准备上述1-4项材料后

2、高明校区的到高明校区保卫部(山上服务大厅3-104);禅城、南海校区的到禅城校区校门口保卫部,开具校方同意接收入户证明,领取学校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

3、本人带齐1-5项资料到辖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手续

落户高明校区办理地点: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(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) 

落户禅城校区办理地点: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(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:魁奇一路澜石(国际)金属交易中心)

4、高明校区入户手续办理完毕,务必将 “常住人口登记卡”原件交给高明校区保卫部李老师

5、禅城、南海校区入户手续办理完毕,务必将 “常住人口登记卡”原件交给禅城校区保卫部吕老师

(注:现入学可不入户学校)


如有不明,请咨询:高明校区:李老师0757-88269824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禅城、南海校区:吕老师 0757-83317633